早上姊妹跟我說有一個7歲男童在踏單車時,被一輛7人車撞死,而司機懷疑是一名14歲的男童,而一名童軍旅長涉嫌替人頂包罪名。我們買了報紙後再細看,那個頂包的童軍旅長因不想這個小孩因撞死人的罪而影響前途,於是便一人擔起罪名,豈料被交通警員悉破了謊言,最終還是要找回男童調查事件。看著看著,總是不明白為什麼會讓一名14歲沒有駕駛執照的孩童可以駕車,那為什麼那成年人會容許他駕車,如果當初沒有容許的話便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。或許我們人就是這樣子,很容易輕忽,以為事情很微小,該不會有事發生的,就算有也招架得來,可惜就在我們輕忽事情時,意外便發生了,這是我們的驕傲。我也回想從前我還在讀書的時候,很多時我把三星期內做好的功課一拖再拖,心想到最後一個星期便足夠做好了,怎料那最後一星期不是有突發事情,便是家裡有特別節目,或是有些短期功課不做不可,硬是要打亂我原本的時間表,弄得自己憂心忡忡,睡眠不足。我的輕忽雖然沒有弄得人命傷亡,但結果或許和那成年人一樣 — 為自己添上擔憂、把自己陷在思慮中、也埋怨自己、埋怨人和環境。這時想起姊妹在分享信息時說過,我們不跟從神的,就是不斷的選擇錯誤,我們以為是對的事,其實可能是錯的,我們沒有神,不跟隨神,便不懂得分對或錯。正如我選擇在最後一星期才做功課,不提早去完成,是我的錯,因我應該是把握時間去完成,但我卻自以為可以掌控時間。
求主幫助我謙卑跟從祂的吩咐,不要輕忽祂的教導,不要自以為聰明。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